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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我国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此前规定,境内机构可在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80%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的50%之和的限额内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2006年以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拓宽企业和个人运用外汇的渠道,包括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外汇储备余额突破1.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1.6%,是全球外汇储备第一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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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国际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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