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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须有规矩
  免征农业税后,村内要办诸如修桥修路、植树造林等公益性事业,大多采取“一事一议”,向农民筹资筹劳的办法来解决。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办;大家的事情,大家出钱办。“一事一议”的做法,得到了广大农民兄弟的支持。可是,最近笔者在农村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农村“一事一议”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村干部独断专行,暗箱操作,随意支配“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有的村干部由于在村民中威信不高,导致村里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此外,还有一些村为了弥补村级财力不足,擅自将管理费、福利费等通过变通作为议事项目蒙骗群众,严重违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村民对此很不满意。
  为使“一事一议”真正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保证,切实维护大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在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如果少数村民对所议之事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意见,就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如果村民所提意见是正确的,那就要认真接受,努力改正,切不可因为是少数村民的意见就置之不理;如果确属少数村民不理解所致,那么就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道理讲清了,情绪理顺了,大家就会自愿配合参与。
  二要坚持先议事、后筹资筹劳。筹资筹劳的目的是为大家办事,那就得听取大家的意见,办什么事,如何办,办成多大规模,叫谁去办,需要多少钱、多少工,都得先让村民“议”,请村民出主意,让大家心里有数。而且是一次不行,再次议,一直议到村民心甘情愿地出资出劳。各村通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方案连同工程预算表,须经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后向乡镇人民政府及上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申报。通过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向村民公布后方可进行收款。
  大家事要大家来管。“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事前公开原则,公开政策规定,事中公开措施及执行情况,事后公开工程质量经费开支结果,接受村民评价监督。同时还要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明确“一事一议”资金取用程序,严禁将“一事一议”款挪作他用,完善相关制约措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顺利进行。只有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真正“管”出村民心齐气顺,“管”出农村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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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今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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