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农业互助组、合作社 农业互助组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的过渡形式。互助组起源于解放前农民为克服生产困难而组成的临时、松散、简单的互助劳动队,如耕田队。解放后,党和政府领导农民推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在国家政策和领导干部的大力推动下,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在全国广泛展开,互助组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纷纷建立起来。在走向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互助合作运动经历了兴起、巩固、消亡3个阶段,最后转化为农业合作社完成了其过渡的历史使命。
农业合作社是党通过在农村领导发起农业合作化运动,经过基层政权的助推、统购统销的推行、阶级路线的贯彻、农村党组织的建设等,初步开启的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权建设新进程。
在互助合作运动兴起的短短几年里,从长期战乱的旧中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显示了互助组卓越的生产效率。互助组蕴藏的生产力、创造力是巨大的。其制度优劣和得失经验,对今天中国农村经济建设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德州地区的农业互助组、合作社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德州地委遵照中央及山东分局的指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走互助合作道路。德州地区互助组是在“变工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于1949年春开始试点;德州地区在发展互助组的同时,于1951年底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在齐河县建立了本区最早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德州农村经济先后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实现了农村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将土地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馆藏相关档案 德州市档案局馆藏档案资料以1949年至1955年文书档案为主。主要包括德州地委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方案、指示、报告、总结,训练互助合作骨干分子的通知、计划,对先进县情况的通报;德州地区农业生产互助组、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等。这些档案以真实的数据展现了德州地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成就,展现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德州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和具体成就。
□隋桂婷 杜佳 王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