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桂婷 崔珠坤 曹静
提到会考,大家都会想到现在的高中会考,其实我国的会考制度最早是在民国时期推行的。
德州市档案馆馆藏一张民国时期的毕业会考及格证明书,是这一制度的重要见证。
民国时期的会考制度
中学毕业会考是中华民国政府推行的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民国中学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以整齐中学生毕业程度,提高教学效率的名义,强行实施中学毕业会考制度。从小学到高中都需要通过会考才能毕业,但是小学会考存在时间较短,可以忽略不计。
每年开考前一个月,各校将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及在校成绩编写成册,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审查,决定是否具有会考资格。考试费用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一般由地方财政和学校负担。
初中会考的科目主要包括:党义、国学、算学、历史、地理、自然教育、外国语。高中会考科目有:党义、国学、算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外国语、体育。
会考考查科目只占了中学教学内容的一部分,像音乐、美术、劳动这些科目不在考试之列,即使物理、化学这些实践性较强的科目也未把实验列入考试科目。
试卷是以百分制计算的,除极少数题目需要发散思维外,更多的偏重于“片段的事实”,考查学生的记忆力。
抗战爆发后,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毕业会考只能在全国部分地区有选择地进行。
1945年抗战结束后,毕业会考因交通、物价等原因而被迫终止。
毕业会考及格证明书
馆藏的毕业会考及格证明书,颁发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1937年),规格为长26厘米、宽28.5厘米。
证书正文采用传统的自右往左竖行书写,主要内容是初中部第十五级学生宋法训系山东省济阳县人,现年十八岁,参加本省二十五年度夏季毕业会考成绩及格,特此证明。
证书左边是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厅长何思源签名及印章,上方贴有印花税票,下方是考生照片并加盖省教育厅钢印,最后标有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这张证明书,对研究民国时期的会考制度有重要参考价值。
民国会考制度的评价
一项制度的诞生,有着它存在的价值和理由,对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带来了深刻影响。
纵观民国会考发展的历程,虽然前后只存在短短十余年,却对当时的中等教育产生了重要作用。它一方面强化了教员素质,提高了教育质量,有利于课程标准的贯彻;加强了学生必修课程的学习,调动了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会考只涉及部分课程,使得教学忽略了不考科目,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考试科目过于强调知识的背诵和记忆,不利于学生发散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