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字北溟,别号子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离石)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他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先祖和父亲都做过官。受家庭熏陶的于成龙不苟言笑,才智过人,勤俭耐劳。他“为学务效实行,不屑于词章之术”,认为“学者苟识得道理,埋头去作,不患不到圣贤地位”,可见他自始就是个崇尚实干、不屑空谈的人。
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去做官。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以减轻百姓负担为己任
康熙皇帝说:“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
顺治十八年(1661),45岁的于成龙到遥远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由于罗城新隶于清廷统治不到两年,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而且万山环绕,瘴疠盛行,从北方到那里为官的 “百不一归”。于成龙临行前,对亲友说:“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 ”话别毕,于成龙就带着简单的行装和几个仆从,骑驴就道,前往罗城赴任。
当时的罗城县城仅有 6户人家、草屋10余间,满目荒芜,甚至“豺虎昼行于市,野狼啕嗥不已”,于成龙一行只得寄居于关帝庙,床铺就安设在周仓像背后。他们“插篱棘为门牖”,在院子里垒土作为几案,每天蹲在地上吃饭。不久,随从仆人大半染疫疠而死,剩下的也告归而去,只剩于成龙孤身一人。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树二枪以自防。 ”他每日仅粗茶淡饭两餐,有时甚至日食一餐,习以为常。
后来,于成龙因政绩突出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因为合州才经战乱,他不愿给老百姓增加负担,便削减了自己的驺从之费(给官僚掌管车马的侍从,费用要由当地百姓负担),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
身后四壁萧然,别无长物
于成龙官职虽不断提升,可是“清廉自奉”的道德操守却始终没有降低。
在武昌知府任上,其长子从山西老家来探望,他依旧是顿顿青菜豆腐,与往日无异。临别时,正赶上厨下腌鸭一只,于是让儿子将半只鸭子带回去。此事传开,民间便有“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子临行割半鸭”的歌谣。后来升任福建按察使,上任时买萝卜百斤供沿途食用,江南民众因而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
于成龙宦海生涯 20余年,不带家眷,与结发妻子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死后,室内“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除了破旧衣物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之外,四壁萧然,别无长物,见者无不泪下。
不仅是“清官”,还是“能吏”
于成龙始终以百姓为念。在四川合州知州任上,他停止百姓给官府送鱼的惯例,并上疏反复陈述地方百姓的苦况。知府为之汗颜,裁革扰累民间的事情10余件。
四川奉旨采伐楠木以供“钦工”之用,于成龙毅然上书巡抚指斥是“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建议由文官衙役负责修路,武官兵丁负责伐木,这样可以不征调民间夫役。
在湖广黄州府任职时,正赶上灾荒,他以糠代粮,把节余的口粮、薪俸救济灾民,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 “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 ”他还劝富户解囊,以广布施。
康熙十四年(1675),湖广地区因为地处征讨吴三桂叛军的前沿阵地,驻守官军所需的大量物资,都要地方官府筹措供应。时任黄州知府的于成龙掌管征发转输,为缓解民力,他亲自经办一应事务,不假手胥吏, “省民费以千万计”,并且“严饬属邑,禁羡耗,绝私派,惩诬告,杜馈遗”。
于成龙做两江总督时,虽年近古稀,而治事愈益勤谨,大小政事必躬亲处理。有人劝他注意保养休息,他回答说:“吾非不知食少事繁,养生所忌。第吾受国厚恩,两江官吏多至千百……所以为此者,冀其见闻知警,使归于廉。吾虽尽瘁,于国家所得,不已多乎! ”忠臣廉吏之言,令人闻之动容。
于成龙一生砥砺品节,不稍懈怠。他一生崇尚实干,能文能武,革弊鼎新,所到之处多行善政,不仅是“清官”,还是“能吏”。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