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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40711期 >> 第06版:网闻
外来打工子女如何转回户籍地上学
  网友“坚毅生活”向市教育局咨询:外地打工人员的子女,现在外地上小学。因为户籍地在德州,若想回户籍所在地上小学,将如何办理?
  市教育局回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外地打工人员的子女,可办理转学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如户籍所在学区学额已满,可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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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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