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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1101期 >> 第07版:网闻
回音:市交通运输局处罚违规出租车
  网友“赵德超”向市交通运输局投诉:19日晚我从火车站出来赶去高唐,有位出租司机说好再拉位客人让拼车一起走,我只需付90元即可。由于找不到拼车人,他说我给100元的话就可单独包车去高唐,我同意了。该司机半路又拉了两位客人,但是到了目的地后仍收我100元,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和投诉人及驾驶员联系沟通,此事事实清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43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做出对该驾驶员处罚200元、扣5分的决定。
湖滨路广告牌不影响行车安全
  网友“德州一粟”向市城管执法局建议:最近湖滨路上又更换新的广告牌,确实漂亮。但是有些广告牌的位置设置极不合理,设置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连接缺口处,机动车拐弯时影响驾驶员视线,增加了事故隐患。希望设置这些广告牌时能充分考虑公共安全。
  市城管执法局回复:按要求,广告灯箱安装设置时应充分考虑行车安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连接口不准少于20米,经详细了解和实地勘察,该路段所有广告牌的接口最少达到24米,对行车安全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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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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