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楼内某公司打出的广告。刘平摄
美容中心、健康会馆、培训中心……在一些小区的居民楼内,很多住宅都被改为商用,让共住一个单元的业主们苦不堪言。
然而,由于居民楼租金、物业、水电等费用远低于写字楼,在利益驱使下,居民楼商用已经成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办公室开进居民楼,邻居很受伤
10月8日,家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地世纪城的张女士拨打市民热线,称有人在自己所在单元的居民楼里开了一家公司,每天人来人往,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和休息。
张女士称,由于进进出出的人比较多,楼道门已被损坏,楼道里时常丢东西。 “前段时间有人丢了自行车,最近有住户电动车的电瓶被偷了。 ”张女士认为,在居民楼里开公司,来往人员比较复杂,对其他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记者调查发现,张女士反映的现象并非个例。在市区很多小区内,都存在居民楼商用的情况。在德城区东方明珠小区,住宅楼商用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其中一栋居民楼的一个单元里,记者就发现三四家办公室,楼道里贴着大幅海报,门口贴有银联刷卡的标志,很是显眼,有的商家甚至在窗户上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显示商品信息。
“小区里有不少开店的,使小区环境很混乱。 ”说起居民楼商用,居住在该小区的宋大爷很是不满,“这些商家的顾客较多,有的经常运送货物,上上下下都用电梯,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业:没有强制办法,只能从中调解
对于这一现象,物业公司也表示无奈。
东方明珠小区物业公司的张经理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所处地段繁华,人流量大,因此在该小区居民楼里面进行商业行为的现象很普遍。
张经理说,由于有些商家不挂牌子,很隐蔽,难以被人发现。据物业公司掌握的情况,小区内至少有三四十家在居民楼里办公的。 “当办公室的、开美容院的,人员比较复杂;还有当仓库的,消防上存在很大的隐患。这些都增加了我们物业的管理难度。 ”张经理表示。
“房管局有相关规定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没有相关执法部门来执行,因此很难杜绝这一现象。 ”张经理表示,由于小区物业没有执法权,因此有业主反映情况,他们只能从中进行调解。
“因为小区靠近学校,之前小区内有很多培训机构,孩子们吵吵闹闹,对其他业主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张经理说,接到业主的反映后,物业公司就一遍遍地进行劝说、调解,有的业主怕长久下去会影响邻里关系,最终同意关闭培训班。
现在,该小区内办培训班的现象明显少了。 “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调解。 ”张经理说。
主管部门:居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那么,居民楼商用的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如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会有哪些后果?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房管中心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改商用的原因一是由于居民楼租金便宜,与写字楼、沿街门市相比要低得多;二是从经营性质上看,在小区里客源比较多,方便经营。利益的驱动,使得这一现象很难杜绝。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由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工作人员说。
□本报记者 刘平 见习记者 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