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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927期 >> 第07版:新闻
经查闫庄小学开设学前班合法

  网友 “suIy25500”向武城县政府提问:滕庄镇闫庄小学以师资力量不足为由,拒绝外村的孩子上一年级,却专门为不够年龄的孩子开设了一个班,并且每个孩子收1500元,请问是否合法?
  武城县政府回复:经有关部门核查,闫庄小学为年龄不够升入一年级的孩子开设的班级,不是一年级班次,而是学前班。同时,根据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闫庄小学一次性收取全年保育费1500元。

房屋空置一年以上可按标准的80%交纳物业费

  网友 “xiaoha”向市房管中心提问:我在德城区帝景苑的住房一年无人居住,请问根据现行的物业管理办法,物业费如何交纳,能否免交?
  市房管中心回复:根据 《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双方确认,一年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8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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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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