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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30712期 >> 第11版:往事
是谁重修过平原城

  据史籍记载,中国的城市自奴隶社会后期便有了雏形,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人们的物质生产有了剩余,便开始用来实物交换。每个原始部落都设立了交换的地点,规定了交易时间。一般是以 “日中为市”。为了保护本部落交易时不受外部落的侵扰和掠夺,每个部落就在交易地点的周围用土石筑起围墙,古时称为“郭”,这是最早出现的城市雏形。

史书记载中的平原城

  平原县在上古少昊世为爽鸠氏的居住地。相传平原古城最早的时候是大禹治水时民工的居住点。到周武王 (大约公元前11世纪)时,姜尚封于齐,平原是“齐西境之下邑”。就是说在周武王时,平原已经是一个人口聚集居住的小城镇,位置在齐国的西部边陲。当时地名是不是叫平原,平原这个名字出现的时间,平原县志记载是在战国时期的赵国公子赵胜被封为 “平原君”时,“战国时为赵所并,封公子胜为平原君,食邑在此。平原之名始见(《平原县志》)”。
  据 《史记七十六平原君虞卿列传第十六》记载: “平原君赵胜者,赵之诸公子也。诸子中胜最贤,喜宾客,宾客盖至者数千人。平原君相赵惠文王及孝成王,三去相,三复位,封于东武城。”根据这些记载分析,战国赵惠文王 (前337)继位时,平原已为赵吞并,属赵国东武城之地,当时尚没有县级行政单位,属于东武城的一个城镇。赵胜被他的哥哥赵惠文王封于东武城的平原邑应该是比较合理的。这个时候平原应该是一个 “邑”,是一个城镇而不是一个县。到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以平原邑置平原县。或者可以这样理解,平原是先有城而后设县。
  据旧县志记载: “旧城在西南三十里,北齐徙今治,初为土城,莫考筑于何年。周五里七十九步,高一丈七尺,厚一丈五尺,外堑为池,环之广三丈二尺,深一丈二尺,隙四门,东曰控岱、西曰朝京、南曰迎薰、北曰拱极。”从这些记载中看出,平原城在历史上有两个城,古县城在现在这座县城的西南30里处,即现在平原县王庙镇张官店东南方向大约一里处,民间称“古城子”。这座古城存在的时间应该从公元前337年至551年(北齐天保二年)前后888年。而作为县城的治所应从公元前221年至公元551年,前后大约772年。汉灭秦后,以平原县为平原郡的治所,时间为公元前206年至公元551年,前后大约757年左右。据 《德州志》记载北齐天保二年 (551) “平原筑新城”。
  据陵县志记载,平原郡治迁往安德县的时间为公元556年,这中间5年的间隙,应是南北朝时期,平原郡侨置南平原郡 (现邹平县邹梁古城)的时间。对存世800多年的平原古城是谁修建的,中间又有谁重修过,现在均无籍可考。
  现在这座平原城所在地是从北齐天保二年 (551)开始建设,历经南北朝至民国至今已有1450多年的历史。其中从北齐天保二年 (551)到元朝至正十三年(1276)这725年中都有谁修建过平原城在县志中也无记载。而从元至正十三年历经元、明、清诸代,有谁再重修过平原城,有一些平原名人写过的碑记。笔者依据这些历史记载,对重修平原城事做简要的介绍。

元朝平原监县达鲁花赤也先不花重修城池

  见于平原县志 (乾隆版)最早记载重修平原城碑记,是平原人谢文禧的 《重修城池记》,这篇记于至正十三年 (1276)五月的碑文,比较详细地记述了元朝达鲁花赤也先不花在任期间重修平原城的事迹。
  平原县城从北齐天保二年(551)由古城迁来今址,到至正十三年 (1276)已整整725年。县城为什么由张官店迁来今址,据笔者考证,主要有这样一些因素。
  一是行政区划变动。平原县自秦朝设县,汉朝为郡治,是当时黄河以北地区的一大都会,但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治、经济中心不断变化,平原郡由西汉时期管辖19县,到东汉末年在 “郡”的上面又增加了一个 “州”的层次,平原郡只管辖九个县,地方政权由郡县制实际上已改为“州、郡、县”三个层次。经过三国、魏、晋,到南北朝时期,政体形式上是郡县制,实际上已变得五花八门,加之北魏是外族占领中原,完全打破了原有行政区划的格局。到南北朝对峙,小国林立,以平原郡所在位置已为北齐的南端,而且南朝不承认北朝对平原的实际占领,在现在邹平县梁邹故城也侨置了平原郡,这实际上已形成了两个平原郡。这样北齐为方便管理,把位于张官店东南的平原县城向东北方向迁移,在东北方向30里处选址新建平原县城,平原郡的郡治如果继续在平原县治,也需要重新建设,因此就把郡治迁移到位于平原新址东北方向30里的安德县,但平原郡的名字并没有改变,平原郡治安德县下辖四县。
  二是平原古城地址低洼,经常遭受洪涝灾害的淫浸。据平原县志记载: “汉建元三年 (前138)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元鼎二年 (前115)平原被灾,民饿死于道,诏赈救之。建始四年 (前29)秋,河决馆陶,灌平原等四郡三十二县。河平三年 (前26)复决平原,入济南两千乘。永始二年(前15),比伤水灾,人相食。”“太康五年 (前284)秋,霖雨暴水,霜伤禾稼。” “太宁三年(前325),大水,民饥死无算”。“太和六年 (前371)八月大水,蝗害稼”。从以上这些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古平原城在秦汉、魏晋时期,经常会受到河水(黄河)决口大水漫灌之苦,因此,重新选择平原城址势在必行。三是平原古郡在汉魏时期是黄河以北地区可与青州、济南等城市媲美的有影响的郡县,而且是汉初高帝设置的首批郡县,因此至南北朝时,文宣帝高洋非常不愿废弃平原郡、县,在古城多次被大水浸废的情况下,只好迁徙城址,重建平原城。而且平原郡治移安德县,平原县城新址仍选择在平原县地域之内。这样平原县古县城和新县城都在平原县原疆域之内,才使平原县名二千三百多年保留至今。
  笔者多年来寻找当年新选平原县城所在地的资料,至今仍不得其解,只是在德州志上有 “天保二年平原建新城”寥寥数语。所以,我们只能按南北朝时期政治经济形势推断,新建的平原县城很可能是个面积较小,质量并不高的土城。所以,到元朝的时候,已经城墙倾圮,甚至连城门都没有,连县衙的住房条件也十分简陋。
  到元朝忽必烈统一中国,至正改元,据平原县志载, “至元十二年监县文林郎也先不花,奉中朝遴选乘驿涖任,及判薄将仕佐郎王庸、典史龙显祖来为僚属。”这时 “国家乃有修理城堑之命”,于是监县也先不花便成为平原县志记载的重修平原城的第一位县官。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元朝县官设置的一些情况。
  元代江北诸县是在至元二年(1765)合并北方州县的基础上实施的。而这时的地方行政建置已由汉唐的郡县二级变为省、路、府、州、县五级。处于最底层的县,设达鲁花赤一员、县尹一员,并从六品,并有县丞、主簿、县尉等佐官。 “达鲁花赤”为蒙古语,原意为 “掌印者”或“镇守者”,至元朝,已成为长官和首长的统称。在元朝的各级地方政府里面,均设有达鲁花赤一职,掌握地方行政和军事实权,是地方各级的最高长官。达鲁花赤一般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来监督汉人官吏。这种做法被认为具有强烈的民族不平等色彩。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这一官职即被废止。
  这位文林郎也先不花,就是至元十二年在平原县担任监县达鲁花赤的。虽然他是蒙古人,习惯于游牧生活,喜欢住蒙古包,但他当了平原的监县,也只得按照中央政府的命令整修平原县城。也先不花亲自挂帅,按着旧城的规制重新规划,并且颁发布告命令, “规划立法惟役,富厚有丁之家趋事赴功,戒以匆亟单羽小民咸得休息,城既高坚,池惟深广,则东西南北安置大门,创建重室,晨启关而夜扃钥,官民安堵如也,又淤城之四周,壕之两垠,植柳四千余株,防护岸圮。公之用心,可谓详且远矣。”
  在元朝建国之初,就颁布了修建城池的命令。监县也先不花亲自 “循视故基 (县志语)”,就是反复多次勘察旧县城的基础,然后就县城建设发布了命令。首先是搞好规划立法,要求经济条件比较富裕和劳力充裕的市民要全力以赴投入修城,同时,不得对家庭贫困和没有劳动力的人家增加负担。对工程的要求也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城墙既要坚固又要高大,护城河既要深又要宽,并且在东西南北城门要安上大门,还要重新修建看守城门的房子,城门要晨启暮闭,使城内的官员和百姓有安全感。同时,在城墙四周以及护城河外侧,种植柳树四千余株,用以防止护城河堤岸的崩塌,足以看出这位监县用心良苦,不仅周详而且有远见。
  在这次大规模的县城建设中,对县衙内部也进行了整修。因为平原县地处南北来往之要冲之地,军士马匹多有经过,因此,县衙和驿站均是破旧不堪,“厅廊倾漏,几于不蔽风雨 (县志语)”为了修缮县衙和驿站,也先不花倡议县衙公职人员 “咸割俸币 (县志语)”并且带头从自己的俸禄中捐献, “复劝谕里中义士李惟贤等瓴甓砖石,随意乐输(县志语)”又修建了正厅三间,更鼓楼三间,东西两耳房五间,厨房三间,还修复了前后甬道,上下台阶,使县衙的面貌焕然一新。谢文禧在记载了这次修建县城之事情后,在文中对也先不花盛赞不已: “公职居牧民之长,当多事万万,供需曾不避难,而能以精勤有方,如此得非出于天性然也。是伐石纪事以垂不朽,可不伟哉!至正十三年 (1276年)五月记。”
  谢文禧撰写的这篇 《重修城池记》刻于石碑并记于县志。现在,这通石碑已不知去向,好在县志中已记载下碑文的全文,使这位蒙古族的也先不花监县重修县城的事迹流传了下来,成为今天我们研究县城建设的珍贵资料。 (未完待续)
□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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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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