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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免费“秋后算账”?
——收费公路新规征集意见引发争议



  “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收费站。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的规定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民拍砖,难道收费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还要“秋后算账”?

  

收费公路新规征集意见引争议

  “重大节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刺激了国内多地短线游市场,也为市民提供了出行便利。 ”海口市一家旅行社经理张铭说。
  交通运输部有关专家介绍,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后,平均每个人可能也就能省下几十元,但整体估算下来,一年可让利于民上百亿元。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正处在快步进入汽车社会的过程中,已经有很多大城市先后迈进汽车社会的门槛,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1.14亿辆,全国汽车驾驶人达1.86亿人。
  与此同时,节假日收费公路拥堵、道路维护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也应运而生。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引发网友质疑,他们认为,这是对公路收费年限延长和免费通行惠民效果的“稀释”。
  “羊毛真的出在羊身上”。上海虹口区市民张杰说,通过延长收费公路年限的方式把免交的通行费收回去,是“拿老百姓自己的钱补自己”。

  

收费公路不收费有多难?

  一些业内人士和网民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规定提出质疑,他们认为,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费用应该主要由政府承担,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让公众分担过多。
  上世纪80年代初,为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国家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限制,吸纳社会资金建设公路,用收取的通行费作为对投资方的投资回报。
  近10年来,我国公路总里程由 176.52万公里 增 长 到410.6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2.51万公里猛增至8.49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
  “国内多条高速公路早就收够了本赚足了钱超了收费年限,现在还继续收费,是不是已经不属于‘合法收益’范围了? ”海南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王毅武表示,一些超过收费年限的公路可能借新规变相“合理”延长收费年限,损害公众利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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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版: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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