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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德周刊20120914期 >> 第06版:往事
马翥:糊涂判案遭流放

公正严明,绝不徇私枉法



  明清德州籍进士出身的官吏中,绝大多数为官清正廉明,为朝廷和百姓做过许多好事,但也有极个别的官员,由于急功近利,贪赃枉法,被永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晚清进士马翥,就是代表之一。

马翥草率结案,无辜者被判死刑

  马翥,字右轩,同治九年 (1870)举人,同治十年 (1871)进士,官河南镇平县知县。当时的清王朝政治腐败,社会动荡,位处中原腹地的河南省,盗匪严重。为此,河南的许多州、县扩大负责捕盗的胥役 (相当于今天的警察)队伍编制,但胥役人数的增加过多过快,其成员不免泥沙俱下,不少江洋大盗也混杂其间。
  光绪五年 (1879),镇平县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 “王树汶案”。
  南阳府镇平县的衙门里有个名叫胡体洝的胥役,是当地盗匪集团的首领。光绪五年 (1879)春的一天,胡体洝派手下盗抢了县内一位张姓巨富人家的庄园。在查清是本县胥役胡体洝为匪首后,张姓一家一纸诉状直接告到了省里的臬司衙门和抚院衙门。河南巡抚涂宗瀛当即命省里有关部门下文给镇平县严令通缉胡体洝。胡体洝见到通缉令,知道这次情况危急,便与手下密谋,决定让自家的帮厨家童王树汶冒 “胡体洝”之名顶罪。起初,王树汶不肯答应,胡体洝及其手下就对他进行毒打,又骗他说不会判他死刑,结案后很快就把他救出狱,还要给他重赏等等。年幼无知的王树汶答应了。于是, “胡体洝”就被关进了镇平县县衙大狱。
  镇平知县马翥闻听胡体洝归案,即刻升堂问案。王树汶此前被屈打成招,公堂之上大喊冤枉。马翥以王树汶持有被盗张家的皮袄为据,认为人赃俱获,令衙役用香 “烧炙熬审”。其实,张家的皮袄是胡体洝逃跑时丢给王树汶的。王树汶当时刚满15岁,由于不堪刑逼,不再喊冤。马翥当即令 “胡体洝”画押,判为死罪,被押解南阳府。知府任恺草率提审结案,以与 “原审相同”而转解河南按察使司。按察使司麟春提审人犯,口供与卷宗并无二致,遂转呈巡抚涂宗瀛。涂审阅卷宗,也未发现瑕疵,于是署名具题上报刑部。
  在清朝,对死刑犯实行 “秋审”制度,即各州、县死刑犯人都要解送到省里关押,由省臬司衙门和抚院衙门 “会审”后将案卷上报刑部,刑部的官员在秋天集中“会审”各省上报的死刑案件,确定 “情实无误”的案犯就报皇帝亲自 “勾决”,最后由刑部发文通知省里,文到之日即予行刑。
  直到将被押赴刑场前,王树汶才得知死期将至,大哭道: “我是邓州小民王树汶,哪里是什么胡体洝?我是被逼来给别人顶罪的!”监刑官当即报告给涂宗瀛,涂宗瀛听后大惊,急忙下令停止行刑,让臬司衙门重新审理。只听王树汶翻来覆去地说他的父亲叫王季福,是邓州的农民。为了核实情况,涂宗瀛便下令邓州知州朱光第找到王季福并送到省城来进行验证。

   一波三折,案情终于真相大白

  按说,只要王季福一到省城,案情马上就能出现转机。但没料到的是,此时涂宗瀛却被提升为两湖总督,离开了河南。
  曾任南阳知府的任恺参与过王树汶案的审理,他担心此案翻过来后自己会受处分,于是写信给邓州知州朱光第,让他不要把王季福送到省城来,否则将影响他的仕途。然而,朱光第却坚持把王季福送到省城与王树汶对质。最终确认王树汶的确是王季福的儿子,而不是什么 “胡体洝”。
  至此,案情似乎马上就要真相大白了。然而,任恺深知如此下去冤案必然平反,自己将难逃其咎,于是找到继任河南巡抚的原河道总督李鹤年寻求干预。
  恰在这时,朝廷中有河南籍的御史听说了王树汶的冤案,向皇帝上奏批评河南各级官员草菅人命,其中也牵连到李鹤年。李鹤年本来与此案没什么关系,起初只是无意袒护任恺,但他是行武出身,加上对河南籍御史的批评不满,决定推翻前任巡抚涂宗瀛的决定。李鹤年命下属曲解法律条文,说王树汶虽不是胡体洝,但也曾为盗匪站岗放哨和接运赃物,是盗案从犯,按律法规定匪盗不分首犯或从犯都要处斩,于是再次把王树汶定成盗抢案的凶犯判处死刑,并认定原来审理过此案的各级官员无罪。
  刑部将王树汶案的实情上报,引起了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的注意。她命令时任河道总督梅启照为钦差大臣重新审理此案,王树汶案好像又要峰回路转。
  岂知,按当时的政界潜规则,钦差大臣复查案件一般都是让其下属官员具体审理,大臣自己并不直接参与。当时梅启照手下的官员大多是前任河道总督李鹤年的旧部,他们与李鹤年的关系较深,审理的结果自然是赞同李的意见。梅启照虽然并不同意最终结果,但因他年事已高,不久就要退休,也就不想在此时与同僚们产生冲突。如此一来,钦差大臣梅启照的复审结论是认定王树汶为盗抢案的从犯,河南按察使司的原判符合国法,准确无误。
  这起全国瞩目的案子,经钦差大臣复审仍糊里糊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
  当时的刑部尚书潘祖荫亲自调阅案卷,并派出与河南官场没有瓜葛的臣属明查暗访,基本掌握了案件的实情,于是,他向朝廷建议把此案调到刑部审理,并要求将冤案的始作俑者镇平县知县马翥撤职,召到京城来查办。
  这一年,刑部负责 “秋审”工作的是郎中赵舒翘。他前后忙了几个月,终于把此案的前因后果和王树汶的冤情审理得明明白白,他把结果报告给潘祖荫,并准备向皇上汇报。不料,这时李鹤年却派属下的一个道员进京阻止此案平反,这个道员对潘祖荫花言巧语一通游说,出于自身仕途利益的考虑,潘祖荫瞬间改变了对此案的态度,准备按原判上报朝廷。闻听此事的赵舒翘当场就与潘祖荫激烈争论,最后甚至拍案说道: “我赵某一天不离开秋审的岗位,此案就一天不能随意变动!”正当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潘祖荫却忽然因为 “遭父丧”而离职了,由直隶南皮人张之万继任刑部尚书。回到老家的潘祖荫也许因良心发现,他给张之万写信自我批评说是被人所误导,王树汶案应该按赵舒翘的意见结案。至此,王树汶冤案终于走上了完全平反昭雪的正道。

  马翥发配边疆,参与首部《德州乡土志》编写,未敢署名

  经刑部将王树汶案的实情上报,慈禧太后亲自批示:王树汶无罪,释放回家;原镇平知县马翥发配边疆充军,李鹤年、梅启照以及河南臬司以下各级参与过审理此案的官吏或降级或撤职。这已是光绪九年 (1883)二月,距案发已整整过去了五年。荒唐的是,此案的原凶、盗匪首领胡体洝已潜逃至邻县,改名易姓,当上了捕拿盗贼、维持治安的 “总胥”,逍遥法外。
  有人认为, “王树汶案”之所以一波三折、纷繁复杂,完全是由官员们的枉法造成的。那些参与审案的许多官员明知案情有冤,但有的收受了当事人的贿赂,有的一心考虑自己的仕途,因而都成了加害无辜的帮凶,加上当时行政、司法集于一身的体制,就使那些贪官污吏更能够为所欲为。清末民初的陕西人李岳瑞所编撰的《春冰室野乘》,记述了 “王树汶案”的大概始末,至今读来令人惊心动魄。
  尽管马翥寒窗苦读几十年,考取进士走进官场,但他缺乏应有的官德,草菅人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流放归里后,尽管马翥做了许多有利于乡里的事,但始终生活在流放的阴影和人们的指指点点当中。他参与了首部 《德州乡土志》的编写,但因遭流放一事,也没敢署上自己的名字。
□本报特约撰稿人 张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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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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