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广西南宁市多出繁华地段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目前正大力开展“大家拍小偷,携手保平安“活动。市民只要用手机、DV等工具,抓拍小偷作案的丑行,并通过彩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发送到警方专用的手机和微博上,警方将第一时间出动,锁定、追踪及堵截嫌疑人。如经警方确定举报的嫌疑人是违法犯罪分子,市民即可获得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的奖励。
——7月18日中国新闻网
这是一项很有意思并且值得推崇的举措,它不仅可以帮助警察快速锁定小偷的真实头像,提高抓捕效率,还可以让目击证人在自身安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将犯罪现场真实还原给警方,最重要的一点是保证小偷在归案后,能最大程度地供认每一次偷盗行为。
偷窃案在不断发生,小偷被抓也在不断发生,但是每件偷窃案不一定都能得到及时地处理。这是因为小偷永远比警察多,而对于警察来说,大多数小偷都只藏在暗处,行踪不定。警察只有在偷窃多发地蹲守或者通过受害人的举报来锁定小偷,这也无异于“大海捞针”。倘若,有一条渠道能让警方实时接收小偷的作案现场,就能让警方少做许多无用功,提高抓捕效率。
市民街拍小偷能帮助更便捷有效地与警方互动,在帮助警方取证的同时,也为自己所处的社会治安环境起到净化作用。当然,市民在街拍小偷之时,还是要把个人安危放在第一位,不能冒险而为之,否则得不偿失。笔者觉得市民在街拍的时候最好使用手机,这样不容易引起小偷或者是其同伙的注意。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经历过小偷事件,很多时候都是被偷之后才反应过来,尤其是在人流不息的街头,而我们的身边不太可能恰好有便衣蹲守的警察或者见义勇为之人,也可能恰好不处于摄像监控范围,无凭无据,我们只能自认倒霉,就算日后这名小偷有幸被抓捕,小偷也可能不会全数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那么我们被盗的东西就真的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消息一出,争论也随之而出,赞同者大呼过瘾,甚至希望将来能普及到全民街拍公车私用。反对者认为这是执法人员在转移“公务”,把原本属于警察做的事情转嫁给了市民,也有反对言论表示,这是不把市民的安全当回事。
但是我们不得不想,作为一种创新之举,并且对于社会无害,我们为什么不赞同呢。如果单凭警察的能力,那我们何时才能达到“天下无贼”之境。只有警民互动,合理利用高科技手段才能让社会治安良性发展。至于此举是否会影响到市民的人身安全,笔者认为这只是一项呼吁,市民完全有自由选择拍或者不拍,也有能力辨别自己的街拍行为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毕竟这个社会只强求每个人都不做坏人,但不强求每个人都做见义勇为之人。
□张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