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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李文桥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本报讯(记者李榕通讯员谢晓宇)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区法院李文桥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为德州市唯一。全省共10人获此殊荣。
  “法官能在公正廉洁为民这条道路上走多远,靠的是扎根于心底的理想信念。”李文桥是我区法院二级法官,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2017年他通过遴选考试进入我区法院工作,主要负责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审判等,2019年至今负责诉前调解及速裁审判、技术室管理等工作。他说,作为一名法官,不该说的不开口,不该要的不伸手,谨言慎行,自省自律,恪守底线,确保廉洁。
  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一不服输二不怕苦的精神,李文桥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自2015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超过3300件,特别是近3年来,每年都超过600件,先后荣获“全省诉讼服务示范先进个人”“德州市最美法官”“德州市十佳青年法官”“全市法院第一届优秀审判执行人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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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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