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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出首张省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级事项区内办 企业省时又省钱

  本报讯(记者王志强通讯员郭雪梅)“以前要去省住建厅办理,路上来回奔波就大半天。这次在家门口就拿到了许可证,省去了路程节省了时间,办业务越来越方便了!”8月23日,山东省东宇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经开区行政审批部拿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是经开区通过“一窗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形式发出的首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是我区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后成功应用的又一典型案例,标志着该项业务全面实现辖区内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企业来说是必备证件,以前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需依法依规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原事项办理流程需要横跨省、市、区三级部门,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后,需携带原件到市级转报部门核验,再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受理审查,达到有关标准后方可领取。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令第333号文件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自省住建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从8月1日迁移至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以来,区行政审批部第一时间完成事项认领工作,按照要求配置要素,梳理事项办理流程,制作办事指南,及时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积极做好行政权力承接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将该事项审批承诺时限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办结,助力企业加速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区行政审批部共承接省级下放的17个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审批办理12件,权力往下沉,群众少跑腿,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得到了广泛好评。下一步,区行政审批部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真正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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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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