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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解读
我们可以为您做什么?
  如果您处在经营初期,需要资金支持,您可以申报:
  在我区创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营业执照住所所在镇街人社所或区人社局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除国家明确规定的限制行业外的各类经营项目均可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领域。从2014年起,全市各类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在中央规定贷款额度内发生的贴息资金,在还清本息,并且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情况下,由政府全额承担贴息资金;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在中央规定贷款额度内发生的贴息资金,在还清本息,并且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情况下,政府承担贴息资金的50%。
  如果您是初创企业,您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在我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每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能力。
  如果您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您可以报名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
  在我区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高等毕业生和外地来德务工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到定点培训机构填写《德州市就业培训登记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参与政府组织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534-8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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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百姓(经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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