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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齐河报20210908期 >> 第01版:要闻
我县主城区实施智慧停车收费服务
■7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1年

  本报讯(记者 石少军)自7月1日起,我县主城区实施了智慧停车收费服务,试行期1年。
  为加强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运用差别化收费方式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了《关于对齐河县主城区智慧停车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收费区域为主城区范围,北至京沪铁路沿线,南至济聊高速,东至津浦铁路沿线,西至顺德路。收费点设置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性质、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允许停放时间和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车辆,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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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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