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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齐河党建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推进齐河基层党建品牌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认知度、影响力,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齐河党建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合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
  1.体现党建工作特色,展示齐河地方文化内涵。
  2.简洁美观,创意新颖,形象生动,色彩明快,时代感强,易于党员群众接受、识别、记忆,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3.富有创新性和较强的视觉感官效果,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四、投稿要求及方式
  1.每位创作人提交的党建形象标识不超过2件。
  2.提交作品需附带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 采取电子投稿方式进行,电子稿件应设计成 jpg等可易于打开的格式,同时将设计说明和设计者的相关信息(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送至电子邮箱:qhxwzzbyjs@dz . shandong .cn(标题注明“齐河党建形象标识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34-5330855。
  五、评审奖励办法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在综合多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确定采用作品 1件,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六、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2.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所有,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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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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