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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逞“英雄”受处罚
  半夜租车不付钱,下车还把司机打。晏北街道办事处葛庄村两男子家门口耍横,日前被开发区派出所送进拘留所反省。
  7月11日22时38分,110报警台接到出租车司机宋师傅(男,50岁)报警:其在晏北街道葛庄村遭到2名乘客暴打。
  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宋师傅被打得遍体鳞伤,一身泥土。经调查:当晚10时许,在贵和华城附近,葛庄村的王某刚(男,37岁)、郭某(男,32岁)酒后乘坐宋师傅的出租车回家,约定租车费30元。到达葛庄村后,郭、王二人反悔,嫌车费太贵,下车后分头逃跑。宋师傅拽住郭某后,王某返回,二人一起把宋师傅打倒在地。宋师傅惊恐万分,爬起来逃跑。郭、王二人追打宋师傅,再次将其打倒。
  酒后逞“英雄”,乘坐霸王车。 7月24日,王某刚、郭某因违法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并各处罚款500元。
  喝酒时称兄道弟,义气冲天。散场后,却对30元出租费斤斤计较,狼狈为奸。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酒是迷魂汤,酒是遮羞布。但正义不会被迷魂汤泡倒,丑陋本性也不会被遮羞布掩盖。除了受到法律的惩罚外,郭、王二人还要赔偿宋师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令人深思!
通讯员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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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齐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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