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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齐河●齐河好人之星(80)
刘吉梁:8年调解千起纠纷
作者:宋宜广

刘吉梁(左)正向群众讲解法律


  有这样一位法律工作者,他怀着对群众的无限热忱,经常走进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全力服务群众需求,从政策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方面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真正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忙,解群众之所困,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执着如一地践行着他的人生价值追求。他,就是马集镇司法所所长刘吉梁。 8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达上千起,挽回经济损失 1560多万,凡是经他之手的纠纷事件,没有一个回头上诉,调解成功率达100%,成为干部群众心中“最美司法所长”。先后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7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立足本职筑牢基层维稳,
  践行忠诚使命好党员
  以“真爱”赢得社矫人员的“真情”,以真心架起与社矫人员“心桥”。在马集司法所的办公室内,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手里拿着“特赦令”,激动地对刘吉梁说:“做梦也没想到我能提前三年释放,感谢刘所长在社区矫正期间对我的关怀和教育,帮助我改头换面开始新人生。 ”
  原来小伙子姓陈,因抢劫罪被判刑,在马集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他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工作人员一直对他悉心关注。刘吉梁了解情况后,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走访,结合走访情况想方设法寻找最佳矫正方法。他在多次受到陈某消极抵触后不气妥不放弃,为提高改造积极性和前途着想,经常以聊家常的形式,了解其家庭生活和心里所想情况。谈话中,他循循善诱,消除了陈某对矫正的戒备、抵御心理,让其感受到司法(社区)矫正的温暖。 (下转第二版)记者 宋宜广 通讯员 李昌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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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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