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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群众喜领被盗电动车
  9月21日,在县公安局物证管理中心,12名车主领回了被盗的4辆电动二轮车、5辆电动三轮车和3辆电动汽车,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8月以来,我县城区连续发生系列盗窃电动车案件。一名窃贼在夜深人静之际,窜至开放式小区,大肆盗窃电动车,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安全感。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决心在十九大召开之前破获此案,消除隐患。
  专案组在监控视频的帮助下,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春(男,42岁,商河县玉皇庙乡人)面部特征和行踪轨迹,并于9月16日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春供了其将电动车通过孟某(女,42岁,济南市桑梓店人),低价出售给聂某(男,31岁,齐河县表白寺镇人)的犯罪事实。
  追赃过程中,民警运用法律武器,加强思想教育,几名买主动退还了赃物。经辗转奔波,专案组现已追加电动车13辆,其中一辆电动三轮车还没有寻找到车主。目前,王某春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示:市民财物被盗,不论案值大小,应第一时间报案,以便于警方掌握情况,串并案件,及早破案,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让市民更有安全感。通讯员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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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齐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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