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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是全省唯一的县级局
作者:李晓楠
  本报讯(记者 李晓楠 通讯员 姜晓蕾)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对2012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进行表彰,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山东省共有 5个单位获得此项荣誉,县司法局是全省唯一的县级局。
  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通过在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等方面谋创新、重实效,开创了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中央普法办授予我县“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县司法局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记集体二等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亮点创新工作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县司法局构建了“零距离法律服务圈”,建设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7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三级实体平台为依托,“5335781”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齐河县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网络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该体系仅去年一年,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事项、人民调解案件等法律服务事项 6000多件,共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事项18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 99%。在巩固“六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印制15万册《公民学法用法常识》免费发放到全县每一个家庭,营造全民学法、用法、懂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以案释法”,县普法讲师团利用法治巡讲“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释法,有效提升普法实效。
  为创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该局在系统内部广泛开展全员培训、基层调研、案卷评查等活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实战能力,1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其中 2个司法所达到国家级规范化标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明显提升。在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监管大队和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四个一”建设方面,每年按季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防脱管、防漏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专项排查治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和调查摸底四轮专项检查活动,利用定位手机加大“电子围墙”监控力度;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新模式,在全市首创编制以明理、励志、学法为主题《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辅助教材》,在系统推行晏北司法所创新制定的社区矫正星级化管理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得到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肯定并将在全省推广。自社区矫正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 879人,解除矫正644人,现在矫235人,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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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版:齐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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