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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完善机制 配套联动 日常巡查
民政局将阳光低保进行到底
作者:李烨
  本报讯(记者 李烨 通讯员 张健 李振强)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以打造阳光诚信低保为目标,认真贯彻《齐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把关口,公开操作,实现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明确审核责任主体,严格把关。年初召开的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对今年低保复核调整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及时建立乡村两级联合入户调查制度,每个村明确一名乡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负责对低保申请家庭开展入户调查。并实行“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制度。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 100% ,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每一户的调查情况认定后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评议,通过评议的申请户报送乡镇审批。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复核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长的15个复核工作组,顶烈日、冒酷暑分别到所包乡镇(街道办)进行了指导检查复核,邀请财政、纪工委及县乡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按照30%比例入户进行了集中核查验收,全县共验收 990个村涉及13993户25400人,实际抽查低保户3842户7004人,经复核验收取消573 户 1095人的资格。
  建立完善低保家庭信息比对工作机制。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核定工作措施到位,运行高效,责任明确。 2013年县政府印发了《齐河县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齐政发【2013】19号,对各部门的职责和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了具体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全面、无偿地向民政部门提供信息。建立联动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公安局、人社局、住房公积金、房管、交警、工商、地税等部门协助下,联合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全面掌握低保家庭综合信息,彻底清查违规操作和瞒报骗保等行为。经核查,拥有车辆信息、领取退休金的、工商注册、缴纳住房公积金、房产登记信息、公安户籍信息不符的700户1188人给予了资格取消。 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城乡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将低保家庭的综合信息在系统内部公开,实现了低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
  实施各类救助与低保政策配套联动。在日常工作中,所有与低保有关的救助坚持每户必查,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特别是在对全县低保特困家庭排查及农村困难“两癌”妇女患者家庭救助、倒损房屋低保户家庭重建、低保家庭医疗救助落实方面资格。对有关部门提交的特困33户“两癌”妇女患者家庭进行了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最终确定了4户低保对象,按照低保相关政策实施救助,对3户符合边缘家庭的户给予一次性特困救助,其余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者,不予救助,取消低保资格。在因灾倒损房屋核查中,对乡镇上报倒损房屋低保户家庭进行了彻底核实,经核实发现有18户26人不符合低保条件,立即给予取消低保资格,并取消乡镇上报该18户危房修盖资格。在落实低保医疗救助政策中,县民政局设立了救助预警线,凡可能享受医疗救助达到 3000元预警线的,立即启动核查机制,逐户核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者,不予救助,取消低保资格。今年1——8月份共核查46户,取消19户,核减医疗救助金8.5万元。
  建立低保日常巡查机制。为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长效监督,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了低保巡查联动机制,配备专门人员,专项督促巡查,确保队伍每周3天以上必须在乡镇进行督促核查。一查基本情况。对低保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查看户口信息,询问子女就业和家庭收入,查看评议结果和常年公示情况。二查宣传提纲常年公开程序。县民政局专门印发了《齐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宣传提纲》,低保巡查员到村庄进行政策宣传,当场解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让群众知悉了解低保相关政策、程序、标准、保障范围等。三查低保金发放。低保巡查员对低保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所到每个乡镇,对低保发放银行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并收取一部分低保户领取银行存折,到低保发放银行进行现场核对,确保低保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到户,解决往年低保资金到银行部门推迟延期发放的问题。 8月份建立低保巡查联动机制以来,共巡查 6 个乡镇38 个村 177 户314人,共查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5户35人,取消了低保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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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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