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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9月30日,县法院首起涉恶案件宣判现场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


  

县公安局——

强打击 除黑恶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县公安局高擎严打利剑,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切实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标本兼治,对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小案件坚持“零容忍”,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同时,确保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推进。
  9月18日,龙门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荆某成。该嫌疑人于2018年8月1日8时许,冯某在龙门办事处中心市场洋洋百货门前,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打架,冯某身体受伤。9月18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荆某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予贰佰元罚款;
  9月22日,坊子派出所行政拘留三名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人刘某、赵某、任某松。 2018年8月20日下午,刘某、赵某以上合机电工地欠二人材料款为由将施工工地大门及道路堵死,致使商砼车被堵四个多小时。8月21日上午,刘某、赵某二人以相同理由堵工地商砼车2个多小时。8月26日上午,任某松以其承包了工地设备工程其他人参与施工为由指使刘某开铲车堵工地施工的铲车3个多小时。 2018年8月27日下午刘某、赵某到代某义的办公室,刘某因代某义不用其建筑材料对代某义辱骂,并想殴打代某义,致使代某义所承包的行吊基础项目停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分别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二十日与赵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任某松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县法院——
首起涉恶案件宣判

  9月30日上午,平原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某、夏某某、杜某某、姜某、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四个月、四年二个月、四年、三年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夏某某、杜某某、姜某、张某等人有组织地多次采取拉白色横幅、用喇叭喊话、用油漆在墙上写字、扔砖头、摔酒瓶、语音威胁等方式到王凤楼镇任某某妻子陈某某(已离婚)经营的嘉柏俪美容店和王凤楼镇毕庄村任某某父亲任某某家中要账。
  五被告人为相对固定的纠结者的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结在一起,有组织地多次采取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嘉柏俪美容店的正常经营和任某某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夏某某、杜某某、姜某、张某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有组织地多次对他人进行恐吓、聚众造势、滋扰,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夏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夏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县检察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培训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提高办案水平,依法严厉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近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并进行测试。
  培训会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用法律法规的角度,重点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软暴力”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标准,表现形式和法律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惩治“保护伞”,非法放贷讨债犯罪、非法阻工、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问题法律政策精神进行了解读,并要求检察干警要加深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以增强检察干警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能力。
  培训结束后,现场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基础知识测试,本次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重大意义、打击重点范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考促学、学考并进,加深全体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明确了职责任务,增强了工作信心,为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县经济开发区——
开展扫黑除恶党员活动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农村、社区党员群众对于“扫黑除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9月27日,开发区组织辖区内39个村党支部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党员活动日活动。
  活动中,全体人员共同观看《扫黑除恶宣传片》,集中学习《省、德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有关会议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34问》。通过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会上,各村党支部书记、党员及群众代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邪教问题的思想认识,如何发挥个人作用及周围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邪教活动纷纷发言。党员及群众代表均表示,要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做好正面宣传并广泛发动家庭成员、亲属、邻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家共同签订了《平原县党员干部反邪教承诺书》
  通过此次“扫黑除恶”专题党员活动日活动,让党员群众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成为基层党组织强有力的扫黑除恶战斗堡垒,为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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