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生活20天携款13.2万元没了影
一女子相亲为名骗彩礼被判刑
  □通讯员 孙亚萍 黄敏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尚某以相亲为名骗取彩礼,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原来,我区许某的儿子存在智力障碍,眼看到了成家的年龄却一直没有媳妇,许某十分焦急。 2017年4月,许某经人介绍,与媒人孟某去云南帮儿子找媳妇。在中间人的“撮合”下,许某之子与自称离婚的尚某相亲。
  当天晚上,双方商议彩礼钱为13.2万元。尚某在收到彩礼款后,跟随许某父子回了家。谁知,“娶”来的媳妇只在家生活了20天就消失了。
  意识到上当受骗后,许某选择了报警。经查,2010年前后,尚某曾与韩某结婚,2015年两人离婚;2016年,尚某又与冷某结婚,结婚后10天尚某就回了云南,但并未离婚;2017年4月,自称离婚的尚某与许某的儿子相亲。尚某称,她和许某的儿子相亲就是为了骗取彩礼钱,而后再趁机逃跑。
  2018年12月30日,尚某被云南省富宁县公安局抓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尚某故意隐瞒已婚事实,经他人介绍,以与许某之子结婚为由,骗取现金13.2万元。庭审中,尚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予以认可,当庭自愿认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害人许某被骗的1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法官说法
  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老人急于给孩子完婚的心理,设置形形色色的骗婚陷阱引诱他们上钩,骗取财物。鉴于此,法官提醒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片面听信媒妁之言,特别是在不熟悉对方家庭背景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交付高额彩礼。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案。
更多>>  陵城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一女子相亲为名骗彩礼被判刑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社会·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