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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陵县经济开发区位于陵县县城西部,于2001年3月由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2006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省政府审核面积为4km2,四至范围为:“东至迎宾大街西侧,南至104国道沟北侧,西至104国道沟东侧,北至陵州路公路沟堤”。同时依据《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陵县西部工业区与陵县西南综合发展区作为今后陵县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载体,陵县政府对开发区的规划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的规划面积为12.31km2,四至范围为:“东起迎宾街,西至开发区规划G8路,北起陵州路,南至丁东路”。
  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5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09]160号出具了审查意见,目前规划实施已过5年。根据《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全省县级以上各类园区规划环评复核备案制度的通知》(鲁环评函[2014]191号)等有关要求,“对于实施五年以上的各类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核”,该开发区须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目前,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需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陵县经济开发区的基本情况
  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位于陵县县城西部,开发区总规划控制面积为12.31km2,规划范围东起迎宾路,西至开发区规划G8路,北起陵州路,南至南外环。
  2、陵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情况
  自2009年至今近10年时间里,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开发进程总体较为缓慢,到2019年工业用地面积为425万m2,低于远期规划的工业用地面积(2020年,662.27万m2)。开发区产业布局较2009年变化很小,已入区项目基本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开发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污水处理工程依托陵城区(陵县已于2014年10月撤县建区,更名为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陵县)有限公司);开发区内原华茂热电厂已停产,区内暂无集中供热,部分企业自备燃气小锅炉;开发区内小区实行集中供暖,由北京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给。
  3、陵县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调查及污染治治理实施
  目前,开发区内现有企业有50余家,主要集中在省政府批准区域,以及南环路以南、丁东路以北,兴国街至武佑街区域内;开发区现有企业污染源采取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4、陵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开发区排水系统是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区内企业废水、生活污水均经企业内部处理后送至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开发区内原华茂热电厂已停产,区内暂无集中供热,部分企业自备燃气小锅炉;开发区内小区实行集中供暖,由北京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给,供热设施为3×70MW的燃煤高温热水锅炉。
  5、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通过对比陵县经济开发区及周边点位的现状监测数据及历史监测数据,较开发区规划环评时(2008年),开发区内及附近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地下水中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两项的单因子指数值较规划环评时有所增加;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目前,德州市及陵城区均已启动了环境空气、地表水的区域治理措施。
  二、跟踪评价总结论
  陵县经济开发区已实施的规定内容基本符合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但开发区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需要改善的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陵县经济开发区内开发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开发区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环保措施方案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规划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可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从环保的角度,开发区建设是可行的。
  四、第一次跟踪评价信息公示期间公众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的解决方案
  第一次环境跟踪评价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开发区开发建设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公众查阅环境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跟踪评价报告书存放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开发区及周边范围内的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kaifaquqifu@163.com)等方式,发表关于陵县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953433153
   地 址:陵城区经济开发区陵州西路北
  E-mai:kaifaquqifu@163.com
   九、承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机构名称
  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29319/n31329261/n31350655/c50324698/content.html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中的附件。
(注:陵县已于2014年10月撤县建区,更名为陵城区)
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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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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