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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善金——调解不成功 反倒留美名
人们说:法院判决服人,人民调解救人
  近日,山东陵县陵城镇某村村民庄老大的“遭遇”,可真是让人替他感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哀的是他当初不服从宋善金的调解,一纸法院判决使他“不吃半头吃了整砖”;怒的是他对养父不敬不孝,实在是罪有应得。
  宋善金何许人也?陵县陵城镇司法所长、信访办主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今年2月,某村71岁的庄某向宋善金反映其养子不孝,对宋善金讲述了自己的家庭矛盾。原来,庄某婚后无子女,收养了5岁的庄老大,之后生育一子。庄某原来在县城一家企业上班,经济条件不错,不但把庄老大养大成人,还给他盖房子娶媳妇,让庄老大成家立业。因自己衣食无忧,尽管他和在县城经商的二儿子的16亩地一直由老大“白种”,庄老大虽一直未“尽孝心”,庄某也未要求他什么,日子就这么过来了。1994年,庄某和别人合伙作买卖被骗,欠下银行贷款十多万元。多年省吃俭用和靠二儿子帮忙,到去年年底还欠贷6万多。没有新经济来源的庄某去年提出让老大分担点,本想于情于理都行得通,没想到老大断然回绝,一个子儿也不想掏。村干部、亲戚朋友多次协调未果。庄某伤心恼火。
  宋善金知道后义不容辞地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调查取证,摸清庄老大的想法,算好经济账,找好说和人。在4个多月的工作之后,宋善金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核心内容是:老大支付老人60-70岁的赡养费,每月100元,10年共12000元;从今年10月,每月付赡养费150元。
  庄老大不服调解,前不久直接向陵县人民法院一乡镇法庭起诉,要求与庄某断绝父子关系。法庭在调查取证后,支持了庄老大的主张,判决结果,首先是12000元的赡养费调解有效,再支付养母丧葬费10000元。诸如“白种”庄某耕地多年的收益、庄某为庄老大置办房产投入以及其从5岁到成年的抚养费等,法庭尚在调查取证中,调查完成且经双方核实后,由庄老大一并支付庄某。时下,庄老大常常“欲断魂”,正在成为人们的谈资,臭名远播。
  庄老大后悔:“为什么开始不听宋善金的?”人们在痛恨庄老大的同时,都说:“老宋不怕磨嘴,不怕跑腿,处处为这一家人好,真心为老百姓办事,用心良苦,让人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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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政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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