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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
作者:赵治红
  本报讯(记者 赵治红 通讯员 刘敏)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志愿者到胡家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作为该单位联络员的薛然参加了活动。他介绍:“我们单位通过张挂标语、播放宣传图片、做好法律政策宣讲等方式,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提高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
  自今年2月12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委和德州市委统一安排,强化政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初步显现。
  我市建立了包括纪检、政法、民政、税务等26个部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办公室,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并定期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德州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和讲话精神。
  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每月开一次例会,通报所在辖区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市扫黑办反映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重大举措、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并推荐先进典型等工作,实时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数据和工作进展。各单位相互配合,信息共享、重点会商、集中研判、分流交办、情况通报。“打击是最好的宣传,行动是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就是要通过人人喊打的声势,让人人都知道扫黑除恶的重要性,把扫黑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市扫黑办副主任马鹏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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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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