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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征集撤县建市30周年新老照片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社会各界: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市撤县建市3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市撤县建市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为加快建设富美和谐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暨撤县建市30周年大型成就展,并制作大型纪念邮册。为此,特面向全市及社会各界征集相关历史图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持有乐陵撤县建市30年来各个历史时期新老照片的个人或单位、市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家协会团体均可参加。

  二、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乐陵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新老照片,能真实记录历史事件、社会变迁、生活状态等珍贵信息。
  具体包括:
  1.反映乐陵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记录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领导人、历史名人在乐陵工作、生活及视察工作的照片。
  3.反映乐陵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纪实性新老照片,包括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路、桥、车、站,具有乐陵历史、文化特色的场景、建筑,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等。
  4.反映乐陵市域内民俗风情、人文风貌、民间工艺,以及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劳动、宗教、休闲等变迁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新老照片。
  5.反映乐陵各个时期建设场景以及文化、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新老照片。


  三、征集时间


  自发文起至2018年5月31日。

  四、有关事项


  1.所有参展作品在后期制作中,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对亮度、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2.参展作品数码、胶片、黑白、彩色不限,形式和风格不限,老照片、老底片均可,尺寸大小不限。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内容真实,每幅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或收藏者姓名、联系方式(格式:《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或收藏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
  3.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4.征集到的老照片均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活动组织方与提供者进行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酌情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5.老照片一经采用,视照片的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参与方式


  1.来稿请寄、送:山东省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中共乐陵市委宣传部408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照片征集”字样。
  2.投稿形式为数码照片的,请将电子文件发送至专用邮箱:lzp8162@126.com。
  3.联系电话:0534—6268162 6268159
  联系人:刘敏


中共乐陵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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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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