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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生儿享落地参保政策
  本报讯(陈志博)近日,从我市人社局获悉,目前我市新生儿可享受“落地参保”政策。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一年一缴费,即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集中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但对出生六个月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参保。新生儿“落地参保”是以新生儿的出生日期至六个月内,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籍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纳入报销范围。家长或监护人可在孩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及时为孩子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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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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