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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作者:耿洪磊
  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市经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 《乐陵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此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其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新建社区村 (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核算组织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主要是全面摸清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保值增值、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还配套出台了 《乐陵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肃了农村集体 “三资”处置经营和管理监督工作纪律,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耿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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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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