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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工资月报制度”给农民工吃下“定心丸”
作者:张玲刘力张娟
  本报讯 我市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再也不用为拿不到工资而担心、发愁了。自从今年 4月我市出台了 《乐陵市建筑领域工资支付月报制度》以来,全市1800余名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均能按月足额发放,让在建筑工地上辛勤工作的农民工兄弟吃了一颗 “定心丸”。
  为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及月报制度。要求,凡是与工程建设单位 (开发企业)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 (含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自工程开工次月至工程竣工结算为止的每月 15日前必须将上月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并在施工现场的公示栏予以公示。工资发放表须经工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上报公司,经公司分管经理签字认可后在每月20前统一上报住建局。
  同时,住建局还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施工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或检查,对存在不按月上报工资表、报送数额不准确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工处罚。
(张玲 刘力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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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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