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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协作中心挂牌成立
“行刑衔接”严查黄河流域水事违法

  本报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郎春祥)7月3日,由齐河县法院与县黄河河务局联合成立的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协作中心在黄河生态城法庭挂牌成立,推动“行刑衔接”机制走深走实,黄河流域(齐河段)水事违法可实现联合查处。
  齐河县印发《关于建立涉黄河流域(齐河段)生态保护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衔接,不断织密执法司法联动网络。此次建立协作中心是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机制的具体举措。
  根据要求,黄河河务部门加大对辖区水事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在办理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对黄河河务部门移送的涉黄河水事违法犯罪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黄河河务部门正在查处案件可能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求和案件侦办工作需要,积极协助或者提前介入调查取证,避免调查线索中断、案件当事人逃逸或者证据灭失。
  审判机关充分行使审判职责,及时审理涉黄河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涉黄河违法犯罪案件的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依法惩治涉黄河违法犯罪。
  根据中心职能和意见要求,各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情况通报机制,加强涉黄河违法案件查处、司法审判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共享,并就开展巡回审判、执法与司法程序衔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共治共享的协调机制。
  在协作机制建立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积极对接齐河县法院开展联合巡河活动,重点查看黄河的河道水位、防汛备汛、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情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联动解决。近日,齐河县黄河河务局联合齐河县法院举行黄河流域(齐河段)水事违法案件座谈会,就郑官村附近一处侵占黄河大堤案件进行探讨,并对该案处理措施和下一步协作配合举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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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6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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