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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治 欠 温 情 护 薪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二)

  问:《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就报酬支付形式、结算周期、工资清单作出详细规定,从事前监督层面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按照书面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工资具体支付日期应当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次期支付,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用人单位应建立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时应当一并提供工资清单。
  问:用工单位使用非合法渠道派遣农民工时出现欠薪,《条例》规定由谁承担责任?
  答:针对少数用工企业规避用工风险,肆意使用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时,《条例》明确了责任赔偿主体,直接要求用工单位先行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再赋予其向其它方追偿的权利。
  问:建设单位必须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吗?
  答:《条例》第24条直接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提供支付担保,大大减轻了施工单位的资金负担。
  问:为确保建设单位把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第24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并把人工费用从工程款支付进程当中单独剥离出来。旨在让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同时,对于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确保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问:《条例》对保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第33条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上述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对于有足够证据证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并且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他开支混同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能被非因本项目原因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问:《条例》对欠付农民工工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系统有何规定?
  答:《条例》第48条规定,将欠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范畴从用人单位扩大到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其纳入了失信名单体现了对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决心与力度。
  《条例》第49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问:对招用的农民工,《条例》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包和分包单位各有哪些相应义务?
  答:一是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二是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否则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三是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工资支付日期维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总承包单位有以下义务:一是开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通过专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二是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三是帮助农民工办理领取工资的银行卡。四是督促分包单位上交编制的工资支付表并审核,严格履行工资代发制度,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分包单位有以下义务:一是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否则,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二是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三是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每月及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问:《条例》规定有以下哪些情形的,会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一是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或者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四是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对情节严重的,还可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问:农民工如何通过《条例》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一是了解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二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存,不轻信任何口头承诺。三是确定本人信息被纳入实名制管理。四是上下班主动打卡,保留考勤记录。五是办理好银行卡并妥善保存,不得将本人银行卡转借他人特别是包工头。六是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每月的工资核算,把自己当月应得工资确认清楚。七是确认每月工资是否到账。同时农民工应保留好本人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银行卡、工资条等,防止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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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经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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