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扩大继承人范围 侄甥可代位继承

  与《继承法》相比,《民法典》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扩大至“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这意味着侄甥也可行使代位继承权。
现实案例 侄儿履行赡养义务,继承姑妈遗产
  近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代位继承遗产案。经判决,郑某继承了姑妈郑某丽的遗产。
  该案中,郑某丽一生未婚,无子女,生前靠侄儿照顾。2019年9月,郑某丽病逝,留下了一套房屋及银行存款40多万元。由于郑某丽生父母和哥哥都早于她离世,这些遗产无人能够继承。
  今年2月,郑某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请求继承姑妈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郑某顺利继承。解读解读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法官解释,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同一层级顺序继承人中的继承人权利一般情况下均等。
  《民法典》扩大了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遗产。由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代位继承的,需要在所有法定顺序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无人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记者董建新整理)
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扩大继承人范围 侄甥可代位继承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7 版:法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