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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知识
  

1.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常见点火源有哪些?
  (1)明火。例如火炉、火柴、烟道喷出火星、气焊和电焊喷火等。
  (2)高热物及高温表面。例如,加热装置、高温物料的输送管、冶炼厂或铸造厂里熔化的金属等。
  (3)电火花。例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等。
  (4)静电火花。例如液体流动引起的带电、人体的带电等静电火花。
  (5)摩擦与撞击。例如机器上轴承转动的摩擦,磨床和砂轮的摩擦,铁器工具相撞等。
  (6)物质自行发热。例如油纸、油布、煤的堆积,金属钠接触水发生反应等。
  (7)绝热压缩,如硝化甘油液滴中含有气泡时,被锤击受到绝热压缩,瞬时升温,可使硝化甘油液滴被加热至着火点而爆炸。
  (8)化学反应热及光线和射线等。
2.防火、防爆应注意哪些基本措施?
  (1)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质。这可以用通风的办法来降低燃爆物质的浓度,使它达不到爆炸极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难燃物质来代替易燃物质。例如,用水质清洗剂来代替汽油清洗零件。
  
防止产生着火源,使火灾、爆炸不具备发生的条件。
  
安装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闸门以及安全阀等。
  (2)防火、防爆的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对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
  
开展经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
  
厂区内、厂房内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设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各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并配备针对性强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加强值班值宿,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危险化学品有哪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特性分为八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危险化学品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导致爆炸、火灾、中毒、污染、氧化腐蚀等安全事故,对人体、物品及环境造成危害或破坏。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汽油、苯、硫化氢、农药、酒精、液氯等。
4.运装危险化学品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2)运装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3)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造成其他危害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人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5.危险化学品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哪些?
  (1)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紧急处理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块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位置,以免遭受有毒有害气体的侵害。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名称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防止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2)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处置措施
  
设置警戒区。泄漏现场的警戒区边界浓度应设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30%,其范围之内为警戒区。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要按气体扩散范围划定警戒区域,警戒范围按液化石油气爆炸浓度下限的1/2,即0.75%确定。因气态石油气密度比空气大,测试仪应布置在贴近地表处。因气体扩散受泄漏量、风力等条件的影响时刻在变化,警戒范围要根据测得的数值随时调整。
  
消除引火源。在警戒区内,严禁任何火源存在和带入,必须果断地熄灭可燃物料泄漏扩散危险区的一切火种,中断加热热源;对于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保持其原来状态,不要开或关,及时切断该区域的总电源;进入警戒区的人员,严禁穿钉鞋和化纤衣服;操作各种消防器材、工具、手电、手抬泵、车辆等,严防打出火花;堵漏时应采用不发火器材工具;消防车不准驶入警戒区域内,在警戒区域内停留的车辆不准再发动行驶。根据现场情况,动员现场周围特别是下风方向的居民和单位职工迅速消除火源。
  
关阀断料。管道发生泄漏,泄漏点处在阀门以后且阀门尚未损坏,可采取关闭输送物料管道阀门,断绝物料源的措施,制止泄漏。关闭管道阀门时,必须设喷雾水枪掩护。
  
堵漏封口。管道、阀门或容器壁发生泄漏,且泄漏点处在阀门前或阀门损坏,不能关阀止漏时,可使用各种针对性的堵漏器具和方法封堵泄漏口。
6.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就靠路边走。
  (2)穿越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如果没有信号控制,必须注意车辆,安全前行。
  (3)不得倚坐或穿越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
  (4)不得在通路上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5)多人通行或列队通行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迅速通过。
7.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非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注意维护非机动车,使之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保持车况良好,刹车和车铃齐全有效。
  (2)骑行时要集中思想,不要戴耳机听广播、音乐等。
  (3)不得双手离把,不得牵引车辆或攀扶其他车辆。
  (4)不得扶身并排骑行、互相追逐。
  (5)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向后回望,伸手示意,切勿突然猛拐。
  (6)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行驶。
  (7)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8)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
8.机动车驾驶员应注意哪些安全须知?
  (1)驾驶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无故障方可出车,应当带齐相关有效证件。
  (2)驾驶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
  (3)禁止超载行驶和酒后驾车。
  (4)集中注意力,不要在驾驶时进行其他分散注意力的活动。
  (5)下陡坡时禁止熄火或空档滑行。
  (6)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
  (7)在服用止痛、降血压、感冒药后,药效作用时间内不要驾驶。
  (8)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9)跟着前车左转弯时要正确估计与对面车的距离和速度。确认安全后再转弯。
  (10)过十字路口左转弯时,应在车道中央转弯。
9.高速公路行驶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须知?
  (1)在高速公路上驾驶非常容易疲劳,保持好的精神状态对于安全行车非常重要。
  (2)遵守高速公路的速度要求和路段速度限制规定。
  (3)同车道内前后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时速为100公里每小时,行车间距保持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每小时,行车间距保持70米以上。
  (4)当遇到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减速慢行。
  (5)进出隧道光线发生变化,会影响视力,要适当降低车速,以适应光线的明暗转变。
  (6)高速公路驾驶五不准:不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转弯;不准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学习驾驶;不准随意停车、右侧超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10.道路交通事故人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种。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负全责,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因两方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则承担次要责任;因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法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小贴士 上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答: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 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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