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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
上年挽损430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通讯员马世利)1月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2020年,德州市司法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将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采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市共为1800余名妇女和20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1000余万元,挽回损失或帮助取得利益4300余万元。
  我市在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为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和援助事项,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站点大力推进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推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限时办结服务。对高龄、患病等行动不便的,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妇女儿童刑事案件,指派熟悉妇女儿童身心特点的律师进行全方位法律援助。加强与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协调互动,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及时解答妇女儿童相关法律咨询。与综治办、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联合检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清除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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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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