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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
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
作者:石秀秀
  本报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周慧)12月14日,记者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初步制定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拨打联系电话0534-2583275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zjtcsjt@dz.shandong.cn于12月23日前反馈。
  《意见》明确要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责、创新共享、守法诚信、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原则,促进网租自行车规范发展,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共同治理的格局。
  运营企业投放的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确保车辆质量安全可靠;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租骑人停车行为;建立并落实租骑人信用约束机制,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
  租骑人须年满12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应当爱护网租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产,主动接受公安机关通行管理,主动接受城管部门的停放管理。《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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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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