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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
遵守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马乐

民警向市民发放宣传单。记者马乐摄


  本报讯(记者马乐通讯员高建)《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为了提高群众对于《条例》的知晓率,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以“遵守禁放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周活动。
  根据《条例》规定,自实施之日起,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德城区人员集中、居民区密集,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主战场。
  集中宣传周期间,德城分局在中心广场设立集中宣传点,安排部署各派出所在辖区主要繁华街道、大型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30余处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告知禁放区域、禁放要求,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社会危害,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确保禁放宣传达到全覆盖、无死角。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大家均表示理解。“燃放鞭炮既污染环境又有安全隐患,禁放我们一定全力支持。 ”市民李先生说。“根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支持、遵守、宣传禁放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燃放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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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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