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市人大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刘保振)《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见效,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希望各位代表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各级人大代表是各条战线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代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自觉在禁放区域和禁放地点不购买、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家人和周围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禁放禁售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元旦、春节将至,要引导人们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各级人大代表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抵制违反《条例》行为,真正发挥好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非法销售、燃放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支持、督促执法部门积极作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共同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倡议提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是你我共同的责任,移风易俗、倡树新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各级人大代表带好头、作表率,与群众一道维护《条例》、执行《条例》,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好家园。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新闻】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