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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导问责 推动担当作为
我市通报部分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情况
作者:王秀青
  本报讯(记者王秀青)9月4日,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部分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情况进行通报,全文如下。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创城办、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以来,绝大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要求,安排人员及时到岗,积极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不文明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但近期暗访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存在志愿者缺勤、迟到、早退,执勤期间不劝阻、玩手机等问题,未能真正履行应尽职责。
  其中,8月9日7:00-8:30,德州市鲁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市统计局未及时到岗;8:30-10:00,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到岗;11:00-12: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城支行未及时到岗。
  8月25日8:20-8:30,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志愿者(路口西北角)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9月1日18:08,德州市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志愿者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17:3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志愿者(路口西北角)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17:30,德城区广川街道办事处1人次迟到,德城区妇幼保健院2人次迟到,中国银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人次迟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科技支行1人次未及时到岗;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志愿者执勤期间玩手机,履职不到位。
  9月2日7:51,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志愿者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为严肃工作纪律,推动担当作为,经研究确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扣10分,停止文明单位资格1个月的惩戒。凡发放精神文明奖的单位,相应扣发1个月精神文明奖。
  文明交通劝导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参与单位既要组织人员按时到岗,更要认真履职尽责。希望上述各单位吸取教训,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交通劝导任务要求,
要对本次通报涉及的人员作出处理,有关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创城办现场组(市信访局410房间)。其它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到岗尽责,把交通秩序管理好维护好。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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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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