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全市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领取电子凭证后无需贴“检”字
作者:马乐
  本报讯(记者马乐通讯员肖华荣)6月20日,我市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已领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今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凭证。在驾车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在线出示的,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的,可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在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全市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5 版:民生】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