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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十条意见
办理时限整体缩短50%以上
作者:尹晓燕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 通讯员 冯莉)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再造的十条意见》,大力实施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再造,推进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在全市落实落细。全面完成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以上,办理时限整体缩短50%以上,非即时办结事项比国家规定时限压缩60%以上,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高频民生事项办理流程整体压缩50%以上的目标。 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由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
  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窗口优化整合,推行分类综合柜员制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8月底前,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分类综合窗口,加快实现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窗出件”。通过省级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平台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取消省内参保人员往返参保地开具参保凭证、邮寄纸质转移材料等环节,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时限4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推进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在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类)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运行的基础上,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今年底前,实现门诊慢性病省内联网定点医院县级行政区全覆盖(每个县级行政区开通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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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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