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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房屋建筑改扩建管理
未取得施工许可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作者:杨德林
  本报讯(记者 杨德林 通讯员 李学林)3月30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检查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安全。《通知》指出,全市新增的限额以上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均纳入住建部门工程建设管理范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房屋建筑改建、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程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督管理。
  同时,在全市开展既有改建、扩建房屋建筑拉网式专项排查。对于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比较轻微的,责令整改;对于擅自加层、改变或破坏承重结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并形成案件资料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整改到位后,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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