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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法院——
院长互联网开庭审案
  乐陵讯(刘刚)3月6日上午,乐陵市法院院长孙文中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当庭宣判。本次庭审全程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此次庭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视频连线,公诉人及辩护人在各自办公场所,被告人在其家中。孙文中积极引导诉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开庭过程中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有条不紊。经合议,孙文中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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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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