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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加强对主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
实施日采价日报告制度
作者:石秀秀王德鹏
  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 王德鹏 通讯员汤树静)1月27日,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对全市11个县市区主要民生商品价格进行日采价、日报告制度,要求全市价格监测人员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特殊时期市场监测工作。
  春节期间,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基本正常,没有明显抢购现象发生。但春节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大多城镇农贸市场没有开张营业,只有街头零星摊贩临时出售商品,数量有限,市民购买商品主要集中在超市或网购。随着农村陆续出现封村现象,对蔬菜运输供应带来影响,部分蔬菜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
  从德城、陵城、乐陵、禹城、武城、夏津等6个县市区监测情况看,与节前监测数据相比,超市55个主要粮油副食品种有33种商品价格上涨,10种不同程度下降;价格总水平比节前上涨1.01%。其中:粮食类监测品种如小麦、玉米、大米、挂面等共计9种监测商品价格稳中有涨,食用油及油料价格基本稳定,猪肉价格与上周相比稳中有涨,牛肉价格较年前上涨2.86%,羊肉价格基本稳定;白条鸡价格较节前一周上涨3.27%,鸡蛋价格基本持平。蔬菜价格超市平均每斤4.44元,总体水平较上周上涨5.97%。部分水果价格也出现一定程度上涨。水产、调料、牛奶等副食品价格均保持稳定。
  另外,价格监测人员经过对中心城区百信大药房、颐寿、百姓缘等多家大型药店走访发现,受新型冠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口罩、消毒水、酒精等相关防疫商品销量明显增加,有时出现脱销断档现象。除个别商店和摊贩外,药店价格没有出现太大波动,总体平稳。相关经营者也纷纷表示,不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
  总体来看,德州市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经营者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的价费政策,没有发现大型超市、市场的经营者假借节假日和疫情名义哄抬物价的行为。市发改委将继续密切监测市场动态,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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