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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监管 规范经营秩序
齐河:烟花爆竹全部实现专店销售
作者:张志宁
  本报讯(记者张志宁通讯员 崔志华潘翠)“在咱们专店里不得销售除烟花爆竹以外的产品,更不得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 ”2019年12月25日,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工贸科科长房白龙带领执法人员来到胡官屯镇一家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安全检查。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确保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齐河县应急管理局严格审批零售点的经营资格和数量,在此基础上,县城全部实行常年专店销售,不设置临时经营零售点。县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常年及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全部实行实体专店销售。除许可证注册场所外,不得在其他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商品,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我们要严把准入关,科学布点、严格监管,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重特大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齐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强说。
  同时,齐河县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责任制,要求所有专店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要求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坚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实施统一配送,所批发销售的烟花爆竹最小包装单位产品必须粘贴由市应急管理局监制的防伪标签,确保各专店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在此基础上,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2月22日,该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项行动,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堵塞各类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违法经营采购、非法违法经营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等行为,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截至目前,齐河县已开展“打非治违”行动86次,排查村居1549处、场所610处,出动人员1007人,进一步筑牢了全县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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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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