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帮助    
  文章搜索: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找回密码]  
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连续15年提标
作者:王志冕
  本报讯(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李国栋 杨宗利)8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这是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15年提高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标准。
  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根据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生活护理费以2018年度德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德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亡职工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更多>>  德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连续15年提标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头版】
Document

免责声明

  德州新闻网是由德州日报社所创建的综合性网站,所刊登的第三方发表的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第三方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

  所有与德州新闻网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德州新闻网对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承担任何商业法律责任。

  德州新闻网刊登的电子报,均为报纸出版方提供的原版期刊杂志内容。德州新闻网不对报纸做任何内容方面的增减修改,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对我们的编辑方式有任何异议,请向我们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及您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的相关文件,我们会尽快根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对于本站拥有版权的稿件,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其他网站等有关信息服务企业予以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