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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向市民印发公开信呼吁
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作者:张志宁
  本报讯(记者张志宁通讯员苗闽福于海燕)日前,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民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公开信,呼吁大家警惕高利诱惑,慎防投资陷阱。
  今年5月是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为“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进一步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打击工作力度,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是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然不容乐观。投资理财类仍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一般工商企业机构违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不法分子假借“投资”“理财”名义,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一些犯罪分子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为依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市处非办强调,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高投入,高回报,伴随高风险。广大市民要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希望大家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擦亮眼睛,理性投资,对一些社会组织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无风险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警惕高利引诱,慎防投资陷阱,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同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使非法集资活动成为“过街老鼠”,没有立足之地。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全社会形成合力,共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防线,共同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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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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