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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8年度有在职残疾人的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德单位。
  二、年审时间及地点
  年审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5月2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地点:市政务中心二楼25号残联窗口。市直单位也可到所属地残联就近办理。
  三、需提供资料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和《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在职残疾人《残疾人证》、1至8级《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征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在2018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财政拨款单位可提供在职残疾职工编制卡复印件。
  5.2018年度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表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可到市残联网站下载(http://www.dzscl.org.cn)。
  2.咨询电话2231507 2687258
  特此通告
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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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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